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国家税务总局图木舒克税务局关于废止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

国家税务总局图木舒克税务局关于废止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

2023-03-17

国家税务总局图木舒克税务局关于废止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

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 <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(试行) > <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(试行) > 的公告》 (2023 年第 2 号 ) 已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发布,于 2023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》及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,现对 2018 年 4 月 28 日制发的《图木舒克国家税务局 图木舒克地方税务局 关于发布《图木舒克税 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试行)》的公 告》 (图木舒克国家税务局 图木舒克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8 年第 2 号,国家税务总局图木舒克税务局公告 2018 年第 2 号修改)予以废止。

自2023年4月1日起,税务行政处罚相关工作依照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 <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(试行)> <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
(试行)>的公告》(2023年第2号)文件规定执行,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。     特此公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图木舒克税务局
2023年3月17日
立即登录